机关干部职工:
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12月1日起施行。推行垃圾分类是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有效措施,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创建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机关工会向干部职工发出以下倡议:
一、带头做垃圾分类的先行者。从自我做起,从家庭做起,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自觉将办公室和家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准确投入机关和小区内设置的分类垃圾桶中。
二、带头做垃圾分类的宣传者。宣传“绿色、环保、循环、低碳”理念,主动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行动中来,带动身边的家人、邻居、朋友共同参与,推动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形成良好的氛围。
三、带头做垃圾分类的监督者。在日常生活中,不仅要自己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同时要当好监督员,发现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应及时主动提醒,告知正确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法,促进文明行为养成。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
机关工会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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