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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司法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585号建议的答复
稿源: 发布日期:2026-01-13 15:41:43 分享到:
 
 

刘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司法局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一是强化政治引领。组织我市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骨干党员律师、新入党律师、党务工作者和青年律师开展政治轮训;开展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示范+联合”配对法、“大所带小所”联合党建和联合党支部“轮值工作法”工作,全面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律师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含免罚事项清单)》、《天津市律师行业信用分级评价管理办法》,并且制定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我市律师事务所教育管理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执业监管。指导建立“三本台账”和分析研判制度,对投诉案件、舆情防控、人员管理三个方面进行强化,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定期组织开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结合违规案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切实增强法纪意识,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案卷质量评查等手段,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下一步,我局将在充分吸纳刘智代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持续做好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工作,不断优化管理制度,强化服务质量管理措施,持续提升律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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