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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丽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长期占用公共免费停车位车辆的管理建议,经会同市城市管理委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清理长期不动‘僵尸车’”的建议
我局交管部门依职责对道路内长期占用公共空间且无人使用和维护,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或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进行全面排查、梳理,“一车一档”建立档案,并采取电话、上门走访等方式通知车辆所有人,告知责任义务和法律后果,引导其自行清理;拒绝自行处理的,依法开展清理工作。对发现涉嫌盗抢骗、走私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车辆由属地公安分局处理。据统计,2024年以来全市排查清理废弃汽车664余辆。
二、关于“清拖报废车辆、处以相应罚款”的建议
我局交管部门配合属地区政府与消防救援属地支队、区商务局等部门探索建立废弃汽车治理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在全面加强对道路范围内违法停放废弃汽车的常态化清理的同时,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积极协助市城市管理委对道路范围外、机动车停车场内、道路停车泊位内停放的废弃汽车开展排查,及时提供车辆所有人相关信息,通过“车找人”的方式对废弃汽车车辆所有人进行确认,告知其对废弃汽车进行自行清理;对于车辆所有人信息不明确而无法通知的,或者信息明确但通知车辆所有人后未按通知时限清理的废弃汽车,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处置。同时,市城市管理委会将积极配合做好打击长期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行为和“僵尸车”治理工作,指导推动属地做好具体点位排查反馈,维护好公共秩序,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停车环境。
三、关于“利用媒体周知相关的规定做好宣传”的建议
为有效引导市民正确使用免费车位,杜绝长期占用,交管部门在公布免费停车泊位的同时发布停车注意事项,让市民知晓免费车位是为所有市民提供便利的公共资源,长期占用损害他人权益,并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方式,曝光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僵尸车”清拖案例,与市文明办共同制作“规范停车,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主题公益广告,发布“文明停车”倡导,制定“十类严重违法停车行为直接处罚”的治理措施,规范市民停车秩序,引导市民树立“与人方便,与己方便”的停车观念,鼓励短时停车,及时驶离,提醒车主不要长期占用,让有限的停车资源能够高效流转。
下一步,交管部门将继续利用现有宣传渠道,创作新颖图文信息、规范停车小贴士等,利用“天津交警”新媒体滚动发布。继续与天津电视台的民生新闻栏目合作,制作专题报道,呼吁市民遵守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停车秩序。利用交通广播日常路况播报时间,穿插提醒免费车位的使用规范,提醒车主不要长期占用,让有限的停车资源能够高效流转。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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