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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至28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依法服务保障天津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市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市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连续7年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出台一系列司法保障措施,大力推动全市法院加强涉企审判执行、诉讼服务等工作,多措并举服务保障我市“十项行动”和“三新”“三量”等重点任务,持续助推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破坏市场秩序、侵犯企业产权等各类刑事案件4409件7380人,涉企民商事案件91.8万余件,依法妥善审理金融借款、保险保理、融资租赁等案件15.7万余件,知识产权案件2.5万余件,审理与经营主体密切相关的行政案件6532件,执结涉企案件36.7万余件,执结金额1052亿余元,诉讼前联动化解涉企纠纷35.9万余件。法院牵头的解决商业纠纷、办理破产等营商环境指标持续向优,26个案例入选联合国适用国际条约司法案例、全国法院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案例等典型案例,金融创新司法听证等6项工作机制入选商务部示范案例等全国优秀案例。
下一步,市高级人民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措施,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扎实推进知识产权、破产、涉外等审判工作,以严格公正司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实现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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