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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 促进滨海新区深化改革开放
稿源:天津人大月刊 发布日期:2026-01-12 10:24:28 分享到:
 
 

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 促进滨海新区深化改革开放

—《天津滨海新区条例》解读

文/赵新

  2025年11月28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天津滨海新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施行,将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对于促进天津滨海新区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修改条例的必要性

  2015年5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了《天津滨海新区条例》,为促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供了法治保障。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进一步支持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决策部署,市委对滨海新区发展提出新的工作要求。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有必要对条例进行更新完善,以法治方式助推新区深化改革开放、强化支撑引领。

  修改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2月再次亲临天津视察,提出“一个战略牵引”“四个善作善成”等重要要求;两次深入滨海新区视察指导,提出充分利用滨海新区平台,先行先试重大改革措施等明确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十五五”时期改革发展目标任务作出系统谋划。修改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征程中展现天津之为、滨海之为的有力举措。

  修改条例是落实细化国家支持政策的实际行动。2024年7月国务院出台《进一步支持天津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赋予新区新的重大任务、历史使命和战略机遇。国家还出台了《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修改条例,就是要立足天津实际,衔接落实好这些政策措施,为将政策机遇转化为实际行动和发展成效提供制度支撑。

  修改条例是落实市委部署安排的必然要求。市委高度重视滨海新区发展,制定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方案,召开进一步推动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大会,对发挥支撑引领作用、塑造发展新优势等提出要求。修改条例,就是要明确滨海新区改革创新发展的各项制度要求,以法治力量保障市委部署执行到位。

  修改条例是促进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近年来,滨海新区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求突破,创造了很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同时,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优化提升港航功能等重点领域中还可以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修改条例,坚持发展导向、创新导向,总结提升新区改革创新举措,为新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法治动能。

  新修订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有总则、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开放合作、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共6章54条,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本市和滨海新区实际,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明确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一是明确本条例所称天津滨海新区,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国家级新区,是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平台。二是明确滨海新区充分发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功能区和重要战略支点作用,努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改革开放新高地、城市建设新标杆,建设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宜游宜乐美丽滨海新城。

  明确推进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一是赋予滨海新区更大的自主改革创新权,明确滨海新区应当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强改革系统集成,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探索创新相关管理措施,发挥改革先行先试作用。二是明确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机制,提高通道型、平台型、海洋型、制度型、都市型开放水平。三是明确完善港口带物流、物流带经贸、经贸带产业、产业带城市发展体制机制,推动港产城融合发展。

  条例对滨海新区融入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规定,明确应当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支撑京津冀更好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一是融入和服务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二是支持建立完善与北京科创园区协同创新、产业协作、利益共享等机制,积极承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三是支持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高质量发展,打造北京创新资源在天津高质量转化优质承载地。四是支持与京津冀高校面向重点领域共建未来技术学院、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稳步扩大高层次人才培养规模。

  完善滨海新区管理体制机制。一是明确滨海新区政府统筹推动和服务促进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国家级新区建设发展的各项职责。二是明确除依法应当由市政府管理或者需要全市统筹的事项外,可以将市级管理权限授权或者委托新区政府及其部门行使。三是明确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等机制创新的内容。四是重申滨海新区范围内的国家级功能区与新区政府的关系,明确新区政府支持、促进和服务经济功能区的改革发展,经济功能区的管理机构履行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能,接受新区政府的领导。

  突出深化改革创新的制度举措。条例明确滨海新区应当健全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和未来发展方向的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深化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拓展重点领域的改革创新。一是加强科技创新,在重点领域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益改革,加强同天开高教科创园等园区的科技创新协同。二是构建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三是推进金融改革创新,聚焦前沿优势领域探索可持续金融,增强租赁业国际竞争力,推动商业保理稳步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质效。还明确了消费领域创新、人才发展改革创新、发展航运服务和海洋经济等内容。

  完善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制度安排。一是明确滨海新区应当发挥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等政策作用,建设更高能级的开放合作平台。二是明确推动滨海新区用好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数字经济合作平台,在重点领域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三是明确滨海新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持金融业实施更大力度的对外开放举措,优化跨境金融服务。还对外商投资促进、境外投资服务、发展对外贸易等作出规定。

  推动建设美丽宜居“滨城”。条例对加强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规定,明确滨海新区应当持续提升城市品质和服务功能,健全现代化城市治理体系,提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促进职住平衡,推进社会事业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一是明确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和综合配套,促进公共资源科学配置和均衡布局。二是明确加强就业促进与保障,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创新普惠托育服务发展模式,建设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三是明确深入推进便捷高效的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治理智慧化、精细化。四是明确加强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支持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五是明确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建设,筑牢高质量发展的安全根基。(作者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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