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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组织代表视察、调研、学习培训以及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为代表履行职责做好服务保障相关工作。
二、负责做好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有关工作;指导区人大常委会建设代表联系群众平台,促进代表通过“一家一站一网一中心”等多种方式与原选举单位或者原选区选民加强联系。
三、协助各选举单位做好代表履职管理和监督工作,推动建立代表履职档案,组织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指导各选举单位开展对代表监督工作。
四、负责市人大代表议案的处理工作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督办工作;负责做好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代表建议有关工作,做好本室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工作。
五、负责做好市人大代表选举和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的有关工作。
六、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负责做好市直接选举工作办公室指导我市区、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有关工作。
七、承担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市人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补选、调整选举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办理对有关司法机关对市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申请给予许可的有关工作。
八、负责做好天津市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会前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和学习培训以及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工作;负责做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工作以及其他服务工作。
九、负责做好代表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做好人民群众和有关部门反映选举工作和代表问题的来信来访有关工作。
十、指导各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工作,并做好工作联系。
十一、负责联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其他机关、组织代表建议办理机构,外省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
十二、承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代表工作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 任:孔令国
副主任:王江凎 张世杰
下设三个处:综合处、议案处、选举处(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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