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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机关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
二、负责向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并负责催办、督办和检查。
三、根据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和开展执法检查的议题建议。
四、负责向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报告重要来信来访情况,综合分析群众信访中反映的重大情况和普遍性的问题。
五、负责联系市级机关信访部门,加强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本市各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室的联系,做好与外省区市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的交流。
六、承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访办公室组织机构:
主 任:张东伟
下设两个处:一处、二处
电 话:83606402
来访接待时间:每周一、周四下午
来访接待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安徽路8号市政府信访办公室16号接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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