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4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张岩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执行裁决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应红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执行裁决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杨宝华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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