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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苗佳、刘为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海龙为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
任命李广江为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赵英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郭捷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教柱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赵立新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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