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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织召开修改《天津市平安建设条例》和《天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立法工作推动会,听取市委政法委关于《天津市平安建设条例》和《天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修改及准备工作情况介绍,通报立法工作安排,听取领衔提出相关立法议案的市人大代表对条例修改工作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飞出席会议并讲话。
赵飞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将平安建设、社会治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方面最新的部署要求融入法规修改之中。要适应改革所需,全面总结改革中取得的成熟经验做法,认真研究体制机制的新变化,做到立法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立良法、立好法、立务实管用之法,以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要精心组织实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广泛汇集民智民意,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密切协作,扎实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修法任务,为把我市建设成为更加平安、和谐、幸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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