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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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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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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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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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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及各部门、各支部重点学习内容,列为干部教育培训重点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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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办、人事室,
机关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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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书籍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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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办,
机关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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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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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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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办,
机关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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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落实党章学习日制度,组织开展党章专题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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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常态化开展宪法及相关法学习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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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开展机关“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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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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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落实《天津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组织市人大常委会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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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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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抓好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持续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和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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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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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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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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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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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继续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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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学习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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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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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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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通过多种形式宣传立法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等,回应立法热点问题。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积极宣讲立法故事,广泛凝聚立法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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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工委、内司办、预算工委、教科文卫办、城建环保办、农业与农村办、民宗侨办、社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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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综合运用《天津人大》杂志、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法规进行深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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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研究室、法工委、内司办、预算工委、教科文卫办、城建环保办、农业与农村办、民宗侨办、社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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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强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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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普法融入监督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的针对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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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司办、预算工委、教科文卫办、城建环保办、农业与农村办、民宗侨办、社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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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大对民营经济促进“一法一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执法检查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宣传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法定监督方式,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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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研究室、法工委、内司办、预算工委、教科文卫办、城建环保办、农业与农村办、民宗侨办、社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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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加强其他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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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推进代表法贯彻实施,组织基层人大干部专题培训,开展代表工作交流,持续提升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全面贯彻选举法等法律,严格依法办事,指导区和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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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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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市人大常委会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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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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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办法的学习。认真学习“学法共性清单”、“共性题库”及机关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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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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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机关干部全员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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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机关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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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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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办,
机关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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