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5月22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苗佳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史会明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左树芳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王振英为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李纪申为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任命曲健为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余庆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李卓领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劲姿的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武伟的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免去张晓彤的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