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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红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天津市城市更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实地检查。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耀华中学红桥学校周边地区城市更新项目、西站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地查看老旧小区改造、公共服务配套、历史文化保护、产业载体建设等情况,详细了解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区政府自查汇报,检查组成员进行了评议。
执法检查组指出,条例施行近半年来,区政府将城市更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法规宣传普及、改造后长效管理、公众参与程序、项目分布均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执法检查组提出建议,一要严格落实法规宣传普及法定职责,建立常态化普法机制,及时发布项目进展和改造成效,提升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二要严格落实改造后长效管理法定责任,规范安防消防设施移交管理,落实无物业小区常态化维保,确保改造后项目有人管、管得好。三要严格执行公众参与法定程序,保障居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鼓励居民通过业委会等参与改造后管理,推动“政府主导”向“多元共治”转变。四要进一步优化项目空间布局,统筹南部京津冀同城商务区建设和北部居住区改善,针对北部老旧小区分布特点,采取“小规模、渐进式”更新策略,逐步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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